2009-6-30 现代快报
自从提出取消经济适用房以来,很多反对者用的最多的词就是因噎废食,他们振振有辞地说,中国很多民生投资存在腐败,是不是要把这些民生投资全部取消呢?
这是偷换概念。笔者从来没有说过要取消保障型住房,只是说要取消经济适用房,而大力加强廉租住房建设。笔者还建议,根据租金多少,划分不同的廉租住房,高租金者给予较好的住房,低租金者给予较低水准的住房,如此一举三得:既能满足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,维持起码的尊严;又能根据收入水准划分不同的租金群体,部分人士可以获得较高的住房水准,而政府也能够维持基本的财政收支平衡;最重要的是,廉租房不拥有产权,权贵者的寻租空间大大缩小。既然内地的房地产市场在勾地、拍卖等制度方面一直效仿香港,为什么在公屋不能效仿呢?取消经济适用房究竟踩了谁的老虎尾巴?
有不同的保障型住房,为什么有的人非要坚持实行经济适用房,而对廉租房弃若敝屣?政府官员持这样的态度可以理解,与经济适用房相比,廉租房不仅寻租空间小,给予地方政府提供的税费等方面的支撑也非常少,而另一些支持经济适用房者属于真正的夹心层,他们希望通过经济适用房最终拥有一套产权住房,但大多数早就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是那些国有企业,高校,是部委办人员,他们通过享用政府低价甚至无偿划拨的土地,占用了全社会的资源,同时通过高地价高房价,由普通投资者弥补了他们所占用的红利。
经济适用房到底是哪些人在享用?由于没有具体的数据,我们只能从媒体披露的资料中得到大概信息。2008年3月《南方周末》采访指出,随着部委公务员的名义收入与北京市高涨的房价差距越来越大,除了购买商品房之外,他们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主要有两个渠道:一是低价购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修建的经济适用房;二是购买各个部委自行修建的经济适用房或者集资房。这些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低、地段好,溢价高。
《南方周末》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统计发现,2006年一年内,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审核批复84个单位按房改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2347套,建筑面积约15.49万平方米;48个单位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旧公有住房2106套,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;13个单位出售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133套,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。以办公用地或培训基地的名义获得土地,然后三分之一盖办公楼,三分之二自建经济适用房,再卖给大伙。
公务员体会不到高房价的痛楚,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对于高地价、高房价漠不关心,甚至以市场化等各种理由搪塞市场对高房价的质疑,因为此时房价上涨无关个人利益,却能让地方财政丰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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