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制大小非解禁不是多数人的暴政
2008-5-12 潇湘晨报
许小年先生认为,有关部门改变游戏规则,属于多数人的暴政,是以中小投资的民意为名对于大小非投资者的伤害。
许小年先生提醒所有投资者,“市场参与者也要认识到,在权利面前人人平等,不存在多数少数的问题。少数大股东不得恃强凌弱,多数小股东也不能依小卖小,动辄以‘社会和谐’要挟监管当局,以‘弱势群体’的名义侵犯大股东的利益。作为多数的小股东须知,他们或许可以从今天‘多数人的暴政’中获利,但明天就不得不接受‘少数人暴政’的蹂躏,因为今天多数对少数的剥夺,为明天少数剥夺多数提供了道义和法理的支持”。
这一提醒非常及时,非常好。好就好在指出了中国所有投资者都被少数人控制这一事实。
中国资本市场虽然散户众多,但从未能够形成多数人的暴政要挟资本市场,否则就不会出现“用脚投票”之说。常识是,如果可以用手投票,就不必用脚投票,资本市场用脚投票之盛行,恰恰印证普通股东用手投票功能的失灵。从制度上来说,A股资本市场不存在中小股东的多数人的暴政,因为没有这样的制度性通道。没有制度表达形式的力量,不可能构成制度性的市场“暴政”。
A股市场中本应成为重要基础制衡作用的类别表决机制,在股改中由于对流通股股东通过比例的硬性限制,发挥了一定作用,但在股改后继续充当花瓶,因为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强大,与管理层利益博弈力量均等,容易达成妥协,而普通投资者力量涣散,博弈成本过高。相反,有关上市公司管理层倒是可以通过随时修改规则,可以通过坚守以往的错误,来谋求既得利益。
此类例证不胜枚举,就拿最近的例子说,出现了杉杉股份不经公告就出售了下属太阳能公司的控股权,在投资者用脚投票反复博弈之后平安股份的再融资等等,以及普通投资者深恶痛绝、已成为投机与利益输送标本的权证创设,至今仍在市场化的名义下行事。
中国资本市场不仅不存在制度化的多数人的暴政,反而存在制度化的为少数人服务的利益输送的顽症。因此,在一个权贵市场,提多数人的暴政一定要小心,因为我们很可能在以反对多数人暴政的名义下,丧失了建立公平的市场基础的良机,更有可能在反多数人暴政的名义下,为少数人本就不应得的暴利张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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